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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省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遴选2人

发布于:2015-09-13

 2015四川省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遴选2人。报名时间:9月17-23日;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综合科(市政中心西12-6);联系电话:028-38168059。


    根据《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和《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眉市编发〔2012〕60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中共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面向全市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遴选工作人员2名(办公室、财经工委各1名)。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市符合遴选条件的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在职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人大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办公室岗位需文字表达能力强,能熟练运用和操作办公软件;财经工委岗位需熟悉财经工作,有财政预算工作实践经验。

    2.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3.办公室岗位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汉语言文学或文秘类专业;财经工委岗位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财经类专业。

    4.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和年龄计算均截至报名第一日。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9月17-23日

    2.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综合科(市政中心西12-6),联系电话:028-38168059。

    3.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如实、准确填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区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报考者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盖章)、2张两寸免冠照片、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示并加盖公章,并且须经区县委组织部审核后加盖公章)、财经工委岗位需提供财政预算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资料。


    (三)考评、考核


    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评考核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负责组织实施。考评采取“现场写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考核采取考察、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体检人员根据考评考核情况择优等额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