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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省平阳县鳌江镇委选调24人

发布于:2015-09-13

 2015浙江省平阳县鳌江镇委选调24人。报名时间:9月9-16日;报名地点:鳌江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吉祥路60号);咨询电话:0577-63633043。


    因工作需要,经浙江省平阳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鳌江镇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公开选调行政编制工作人员13名,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4、须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乡镇工作满三年(2012年9月以前被正式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9月9-16日,咨询电话:0577-63633043。

    2、报名地点:鳌江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吉祥路60号),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3、报名办法:报名人员需填写《2015年鳌江镇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表上填写意见。其中县公安、教育系统机关事业人员还需征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

    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达不到1.5: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二)综合评分


    以担任中层职务时间、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奖励情况、学历学位情况等内容分别赋分,累加后得出综合评分成绩。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综合分和面试分各占50%的两项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加面试)组织考察。如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依次替补。


    (五)公示、选调


    拟选调人选,经公示一周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调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事业编制人员由镇委统一聘入事业单位。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鳌江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下载

    1.鳌江镇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综合评分表

    2.鳌江镇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鳌江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浙江省平阳县鳌江镇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