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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凉山州定向乡镇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于:2022-05-24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关于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

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

(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我州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

(一)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22年5月28日(星期六)早上8:00。

体检地点:西昌市(具体地点于体检当日另行通知)

(三)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体检收费标准

按有关标准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费,每人500元左右(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复检费用另计。请考生准备好所需费用(现金)。

(五)体检要求

1.体检当天考生应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2.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当日务必于7:40前到达体检医院。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工作人员将于体检当日早上7:00短信告知体检医院。

4.请考生体检前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饮食清淡,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空腹(禁食、禁水)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5.体检当天请勿佩戴隐形眼镜,眼睛近视者请佩戴框架眼镜。

6.体检当天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检则视为自动放弃。

7.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8.按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不合格即体检不合格。

9.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10.体检结果一般在体检或复检后3日内告知考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二、疫情防控

(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体检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体检过程中,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根据四川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来(返)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扫描“入川即检特殊场所码”(简称“入川码”),按弹窗信息提示,于24小时内凭临时弹窗和身份证在目的地就近免费完成1次核酸检测,否则“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将变成黄码影响出行,检测结果阴性后将恢复为绿码。

(四)体检时,川内、川外考生均须提供体检当日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载明有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单,纸质、电子版均可),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体检。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五)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1.健康码或通信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体检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

6.体检前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7.按四川省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提示表,有A、B类地区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注:A、B类地区具体名单由“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通过“四川疾控健康提示”每日发布)

8.体检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的考生。

(六)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凉山州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凉山州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1.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网站公布的体检相关公告事项,影响体检工作的,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2.如考生在资格审查时登记的电话号码有变动,务必于5月27日前告知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考生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因手机关机、停机、换号等造成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医务人员的安排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干扰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否则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4.如有自愿放弃的,务必于5月27日前将《自愿放弃承诺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交至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未尽事宜,请与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34-3865186(传真)。

 

附件:凉山州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