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
2.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6日以后出生)。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4.符合用人单位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表》)。
5.凡是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或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编在职人员(2022年3月16日及以后办理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编在职人员)及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在报名时请仔细阅读公告,并特别注意公告后的防疫相关信息。在前一招聘地点已经招聘满额的岗位在下一招聘地点中不再招聘。
1. 现场报名及招聘时间、地点
(1)西昌市:
报名时间:
3月16日上午9:00至11:50、下午14:30至17:00;
3月17日上午9:00至11:50、下午14:30至17:00;
3月18日上午9:00至11:50。
报名地点:西昌天季酒店(西昌市胜利南路243-255号);
面试(初试):3月19日-22日西昌市区内(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成都市:
报名时间:
3月23日上午9:00至11:50、下午14:30至17:00;
3月24日上午9:00至11:50;
报名地点:在凯里亚德酒店(东站店)(成都市龙泉驿区悦来街59号);
面试(初试)时间及地点:3月26日-28日成都市区内(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宜宾市:
报名时间:
3月23日上午9:00至11:50、下午14:30至17:00;
3月24日上午9:00至11:50;
报名地点:在颐潤酒店(宜宾市翠屏区酒圣路书香府第4—32号)报名;
面试(初试)时间及地点:3月26日-28日成都市区内(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云南师范大学:2022年4月1日至4月10日(省内招满不再前往云南,具体地点及时间详见补充公告)。
2.报名材料准备
考生需提供的材料:(1)《普格县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张贴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上打印的学籍证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加盖鲜章的成绩原件及复印件,少数民族考生还需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3)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聘者在报名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少数民族考生还需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就读学校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科学习成绩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2寸免冠近照1张。(4)个人自荐材料及个人各类获奖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应聘者应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现场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考核通知书》,方可参加考核招聘。
(三)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四)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当招聘名额与报考人员比例超过1:3时,考核方式为初试、试讲;当招聘名额与报考人员比例小于或等于1:3时,考核直接进入试讲环节。
1.初试:重点考察考生言谈举止、形象气质、心理素质和专业能力。按1:2比例择优进入试讲环节。
2.试讲:采用现场抽取所报学科课题,备课、试讲。试讲满分为100分。
3.考核时间和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考核成绩公布
考生的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的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本次招聘的下一环节。
5.特别提示:
(1)参加考核的考生务必带上教育部印制的《就业协议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将《就业协议书》递交所报考的学校,未按时递交《就业协议书》的考生取消其资格,按该招聘岗位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2)上一考点已经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招聘岗位,下一考点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数。
(五)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普格县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考察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格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牵头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1.经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完全达到招聘条件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含学信网上打印学籍证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在普格县最低服务期6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普格县。
五、纪律监督
本次考聘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监督。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考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监督举报电话:普格县纪委监委0834—4773820
咨询电话: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4773007
普格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0834—4775095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格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附件1:普格县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普格县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表
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格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9日
相关附件:公告附件
相关事项提示:
参加考核考生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若因参加考核调动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参加考核考生自行负责。
疫情防控提示: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核招聘可能会调整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当前,全国多地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全力做好我县考核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核工作和疫情防控双安全,现就我县2022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所有考生需持本人报名前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方可现场报名。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范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四)为避免影响考核,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五)在报名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六)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报名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核调动,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再参加本次考核招聘:(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3)考试前22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4)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5)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6)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三、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