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平安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农村警务工作。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号令)的相关规定,布拖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5名招聘驻村(社区)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平安布拖”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招聘计划
(一)岗位。需一直驻村(社区)工作,工作地点为我县120个行政村和5个社区,具体岗位分配县局将以是否本村居住、本镇(乡)居住、考试排名等三因素而定。
(二)名额:共计划招聘驻村(社区)警务辅助人员125名(120个行政村、5个社区各1名)。
(三)职责。招聘驻村(社区)辅警工作紧密围绕基层社会治理,致力于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排查化解矛盾隐患;
2.协助开展治安防范;
3.协助管控重点要素;
4.协助采集基础信息;
5.直接服务辖区群众;
6.协助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7.以及组织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因工作条件较为艰苦,限男性,年满18周岁、不超过40周岁;
4.身高165cm以上;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被开除、辞退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人员:
1.户籍为凉山州布拖县户籍,符合岗位的本村常住居民;
2.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具有岗位所需要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实施。报名者需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证明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2张,于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1月19日(星期三)工作时间(8:30—11:30;14:30—17:30)在布拖县公安局2楼大厅现场报名。
(二)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在布拖县公安局5楼政工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计划招聘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如未达到该比例,将按照报名成功人数相应削减招聘名额并公告。
四、加分条件
本县在职两年以上的警务辅助人员参加此次招聘,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1.应聘者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于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以现场通知为准。应聘者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等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任意2项目合格即通过测评,体测结果当场宣布。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年龄按体能测评当天计算。
3.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将在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及“平安布拖”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明确进入面试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三)面试和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资格复审。
2.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的2倍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并在面试候考现场递交资格复审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报考单位存档复审),资格复审结果与面试成绩一并宣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3.资格复审材料: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3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张(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递交复审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6.资格复审及面试后,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7.面试成绩、资格复审、结果将在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及“平安布拖”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明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内容。
六、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2.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体检由布拖县公安局、人社局组织。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二)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由布拖县公安局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七、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
2.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3.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八、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2000元/月;
2.四险935.91元/月(其中养老保险:525.28元/月,医疗保险:362.9元/月,失业保险:21.21元/月,工伤保险:3.54元/月,补充医疗保险:22.98元/月);
九、纪律与监督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
1.布拖县纪委监委驻政法纪检组,沙马女士,电话:17723385699;
2.布拖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吉各警官,电话18951553633(手机)、0834-8959356(座机)。
十、其他事项
1.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统一由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及“平安布拖”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者自行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者提交虚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疫情防控。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4.面试成绩60分以上但未能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或结果)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招聘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时,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本次招聘由布拖县公安局“一村一警”招考工作组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应聘者未参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布拖县公安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招聘咨询电话:0834-8531016(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
布拖县公安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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