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度公开考调参公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要求,凉山州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决定开展2021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调计划
考调计划6名。具体职位见《2021年度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公开考调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州范围内(含垂直管理单位)符合考调条件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同时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
(3)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年龄和学历条件。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1年5月6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报考单位人员有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0日17:3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考生登录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sz.gov.cn)和凉山州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http://nyncj.lsz.gov.cn),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公开考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考生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凉山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公开考调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资格审查。考生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2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含电子版)到州农业农村局人事科(西昌市三岔口西巷48号2号楼309办公室)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职位调整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审核通过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州农业农村局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3:1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调计划。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告,报考了取消职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相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特别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正确理解和实际运用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5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职位排名,由州农业农村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凉山州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http://nyncj.lsz.gov.cn)进行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按考调计划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和笔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为2:1,对于考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考察工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是否递补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七)顶岗试用
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八)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州农业农村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转任人员。
(九)公示和转任
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转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体检、试用、公示各环节出现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
咨询电话:0834-6992788
监督电话:0834-8609905
五、本公告由凉山州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