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藏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调整甘孜州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含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时间有关事项的公告
因近期我州各学校将举行2020年高中毕业会考和2020年下半年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为减轻各学校承考压力,降低风险,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安全,根据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经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对甘孜州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含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时间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11月29日调整为2020年12月13日,具体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综合类事业单位:12月13日上午《综合知识》
12月13日下午《职业能力测验》
卫生事业单位:12月13日上午《专业基础知识》
12月13日下午《卫生公共基础知识》
二、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调整为2020年12月8日-12月13日中午12:00前。请完成报名缴费且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未被调整取消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完整。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上不一致或照片不完整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个人信息有误或照片不完整的报考人员在笔试前要及时到甘孜州人社局事管科(联系电话:0836-2835623)进行更正确认。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因准考证个人信息有误、照片不完整未进行更正确认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政策性加分
政策性加分时间调整为2020年12月10日—1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兵不再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其他招聘岗位人员,须按照《关于甘孜州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含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及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间到甘孜州人社局事管科(康定市南郊稻子坝甘孜州人民医院二病区上隔壁木雅路二段308号人社大楼10-2办公室)进行加分审核登记。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甘孜州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含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1),并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6-2835623。
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836-2833725.
准考证打印技术支持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0836-2835281。
附件:1.《甘孜州2020年公开招聘综合类(含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1
甘孜州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含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一、考生在笔试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于笔试当天入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二、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笔试当天提供笔试7天内(12月6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四、笔试当天入场时因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笔试。
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六、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签署《甘孜州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含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笔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人已认真阅读《甘孜州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含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因近期我州各学校将举行2020年高中毕业会考和2020年下半年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为减轻各学校承考压力,降低风险,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安全,根据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经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对甘孜州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含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时间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11月29日调整为2020年12月13日,具体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综合类事业单位:12月13日上午《综合知识》
12月13日下午《职业能力测验》
卫生事业单位:12月13日上午《专业基础知识》
12月13日下午《卫生公共基础知识》
二、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调整为2020年12月8日-12月13日中午12:00前。请完成报名缴费且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未被调整取消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完整。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上不一致或照片不完整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个人信息有误或照片不完整的报考人员在笔试前要及时到甘孜州人社局事管科(联系电话:0836-2835623)进行更正确认。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因准考证个人信息有误、照片不完整未进行更正确认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政策性加分
政策性加分时间调整为2020年12月10日—1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兵不再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其他招聘岗位人员,须按照《关于甘孜州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含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及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间到甘孜州人社局事管科(康定市南郊稻子坝甘孜州人民医院二病区上隔壁木雅路二段308号人社大楼10-2办公室)进行加分审核登记。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甘孜州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含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1),并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6-2835623。
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836-2833725.
准考证打印技术支持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0836-2835281。
附件:1.《甘孜州2020年公开招聘综合类(含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1
甘孜州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含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一、考生在笔试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于笔试当天入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二、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笔试当天提供笔试7天内(12月6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四、笔试当天入场时因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笔试。
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六、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签署《甘孜州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含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笔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人已认真阅读《甘孜州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含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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