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职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一)
二、考核聘用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 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其他情况。
三、考核聘用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确定拟聘人员、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代报。报名的考生请密切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并按工作人员的通知进行资格复审等工作,不按工作人员通知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1.报名地点: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三楼组织人事处(行政楼1323办公室)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0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填写好《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10月编制外职员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二);
②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个人简历
⑤近期免冠1寸白底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其考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三楼组织人事处1323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面谈方式进行,考核时间见准考证,考生总成绩等于面谈成绩。
(四)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职位要求和面谈情况,由西昌民族幼专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拟聘人员按规定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进入考核聘用下一程序。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执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弃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公示
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校组织人事处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与临聘人员签订临聘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
四、其他
本公告由西昌民族幼专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设定联系电话和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834—6992842(校组织人事处办公电话)
15283449960(校组织人事处工作人员罗欣)
举报电话:0834—6992816 (校纪检监察审计处办公电话)
附件:
1.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10月编制外职员考核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
2.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10月编制外职员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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