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场考核,专业为主,特长优先,择优聘用。
二、引进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以报名提交材料时间为准。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取得相关证件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凉山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报考的其他情况。
三、考核聘用的程序
(一)报名
本次引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请密切关注网络报名进展情况,并按工作人员的通知进行资格复审等,不按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1.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4月30日)
报名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将《宁南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的传到邮箱(①宁南县公证处502144384@qq.com②宁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017083386@qq.com③宁南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459000412@qq.com④宁南县审计信息中心1094212502@qq.com⑤宁南县城乡土地综合整治储备中心214400434@qq.com⑥宁南县植保质检站394093542@qq.com⑦宁南县教体科局599275896@qq.com)。通过初审的报名考生,由招聘单位联系人通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2.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填写好的《宁南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鲜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1份(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以上资料,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
④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生就业处鲜章的大学学籍成绩表1份,往届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鲜章的大学学籍成绩表1份(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以上资料,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如有其它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证书、奖状等,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考核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才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面谈、面试、面试+笔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核(具体方式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政策、报名人数情况与岗位需要自行确定)。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进行面谈或面试的,考生总成绩=面谈或面试成绩;
进行面试+笔试(实际操作)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实际操作)×50%+面试成绩×50%。
对只进行了面谈或面试的考生,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笔试等环节对考生业务技能水平或综合素质进一步测试,择优确定意向人选并签订意向协议书,协议签订后有毁约情形的,毁约方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体检
签订意向协议书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参照领导干部体检标准执行;其余人员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行业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或进行吸食毒品毛发检验(简称发毒检)。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考察
已签订协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政审。其中2020年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提供政审材料。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标准、专业素养、人岗相适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核实,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因考生弃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公示
考察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引进人员,由县人社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或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取得岗位要求的证件、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取得相关证件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签订聘用合同(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时,要在聘用合同中注明违约责任,服务期6年,6年内不得提出调动到县外。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或服务期未满6年辞聘的,五年内不得再参加宁南县事业单位招聘。
四、引才政策及待遇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按照《宁南县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稳定培养办法(试行)》(宁委办〔2017〕143号)的规定,享受其引才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核聘用各环节中需要公布的信息,在“宁南县人民政府” (网址:http://www.ningnan.gov.cn/)网站发布,招聘简章等信息同时还要在相关院校网站发布。
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如果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同时按有关规定处理该应聘人员。
六、纪律及监督
在考核聘用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核聘用工作在宁南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监委和考核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4572217、 0834-4572275 ;
监督电话:宁南县纪委监委 0834-4573474。
附件1:宁南县2020公开考核聘用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宁南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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