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州水利局面向全州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凉山州水利局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6名,其中水利水电人员1名,财务、审计人员1名,综合管理人员4名。
二、选调对象
全州范围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9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同时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务实正派,工作严谨细致。
5.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未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9.除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外,各报考职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水利水电人员:有2年及以上从事水利行业工作经历,水利类专业。
(2)财务、审计人员:有2年及以上财务、审计工作经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4.按照相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由凉山州水利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试用、讨论决定、公示、转任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在州人事考试网和州水利局官网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西昌市胜利路124号州水利局人事科(5楼510室)。不得代报。
(三)资格审查。由凉山州水利局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凉山州水利局2019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2寸彩色照片3张及同版jpg格式电子照片。
5.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编制卡复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2份。
6.由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五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需所在单位加盖鲜章)。
7.报考水利水电人员和财务、审计人员需所在单位提供证明并加盖鲜章。
8.报考财务、审计人员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9.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开考比例为5: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选调岗位。
3.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五)考察。面试结束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每个岗位差额1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实地考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试用。凉山州水利局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选,安排到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八)讨论决定。试用期满后,根据职位要求、试用情况,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如试用结果达不到选调要求或试用期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试用资格。
(九)公示和转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送州委组织部审批并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影响选调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选调纪律和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次公告在州人事考试网和州水利局官网发布,笔试成绩及其他事宜在州水利局官网发布。
(四)体检、试用、公示各环节出现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凉山州水利局确定。
本公告由凉山州水利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凉山州水利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3230984
监督电话:6950758
凉山州水利局
2019年11月16日
关注凉山州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招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