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普格县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确定的相应面试入围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规定比例人数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14日(星期一)8:30—12:00及14:00-17:00。
地点: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坝子
(三)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
复审时应携带《普格县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近期证件照(2寸)2张、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
1.普格县公证处职位(岗位编码2019010)须提供相关法律执业资格证;
2.普格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所职位(岗位编码2019025)面向“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企业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等);
以上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按要求提供的相关手续及证明材料,审原件收原件。
(四)资格复审流程
1.考生到相应的资格复审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资格复审合格证。
2.考生持资格复审合格证到面试缴费处缴费。
3.考生凭缴费发票到资格复审处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资格复审要求
1.考生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2.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签署《面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3.考生提供的材料均使用A4纸印制。
4.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
5.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普格县事业单位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6.若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须于10月11日前向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书面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书。
7.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为2019年10月17日12:00前。考生按公告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20日。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工作安排将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gx.gov.cn/)公告,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网站发布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相关公告事项的,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2.考生应随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关机、停机、换号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生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录用资格,纳入考生诚信档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相关部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严肃追究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均取消录用资格。
5.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同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未尽事宜,请与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34-4773007;传真:0834-4773007。
普格县事业单位公招领导小组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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