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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格县2019年10月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于:2019-10-18

 经中共普格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9年10月普格县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考核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及考核、成绩公示、体检等相关公告及补充公告均在普格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pgx.gov.cn/】发布)。

一、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考核招聘实行现场报名,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经体检、政审等程序并在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名额及专业要求

本次共公开考核招聘正式在编人员13名。其中,普格县扶贫开发局下属事业单位6名;普格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3名;普格县森林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2名,普格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下属事业单位2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普格县2019年10月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对象及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招聘范围中的“全省全州是指:截至2019年10月24日,户籍为四川省、凉山州(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或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四川省、凉山州户籍。

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⑹所学各科成绩补考或重修达到3科及以上的。

    6、应聘人员年龄、毕业证等各类证书取得时间及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时间点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4日。

五、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 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会堂。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0月24日9:0017:00。

3、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学位证、学习成绩表(须由所在院校或学籍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鲜章),2寸免冠近照2张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应聘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填写《普格县2019年10月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请报考者提前在普格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gx.gov.cn/本公告附件2中自行下载填写),报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并向考生作必要的解释答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面试资格。

报名需注意事项:

①应聘者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②应聘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通讯设备应保持畅通,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考生自负。

应聘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应聘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面试

1、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与专业化面试相结合。

2、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相关要求: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

(三)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1分(报名时审核户口本原件或户籍证明,无原件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四)成绩计算及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考生个人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考生及社会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核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尿毒检)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拟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涉尿毒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然后再进入相应的招聘环节。

因接受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怀孕考生孕期结束后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接受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同时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签订初步录用及到岗服务协议:体检合格者签订初步录用及到岗服务协议。

(七)政审考察:考察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所有进入政审环节的应聘者必须在2019年12月15日前提交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到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验证(若不能在2019年12月15日前提供真实有效的学籍档案等资料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同一职位因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或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时,经县考核聘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在该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公示。递补工作每个环节只进行一次。招聘文件发出后因应聘人员不到岗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九)公示: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与招聘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转正手续。新聘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工资及福利待遇;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考核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考核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普格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县纪委、县监察局对整个考核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整个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

县 纪 委0834-4773820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0834-4773007 (18011085008)

    本公告由普格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普格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普格县2019年10月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普格县2019年10月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普格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