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科级及以下公务员13名。其中,城乡规划专业岗位2名,测绘专业岗位1名,会计审计专业岗位1名,经济专业岗位2名,法律专业岗位2名,环境科学与工程或土木工程专业岗位1名,公共管理专业岗位1名,综合岗位3名。具体工作处室,视选调人员情况统筹安排。
二、选调范围
1.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目前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符合直接调入行政机关条件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已实施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的,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或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务实正派,工作严谨细致;
2.城乡规划专业岗位、测绘专业岗位、会计审计专业岗位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他岗位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报名之日计算);
6.年龄35岁以下(198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专业条件
除个别岗位不限制专业外,根据工作需要,要有城乡规划或测绘、会计、审计、经济学、法学、环境工程、行政管理等及相关专业学习背景和从业经历。硕士研究生与大学本科学习专业不一致的,有其一符合即可。(详见公告附件1)。
(三)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国家或地方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任有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定于2019年4月10日-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由报考者本人到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成都市百卉路4号3008室)现场进行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须由单位确认并加盖鲜章):
1.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时将电子版发至1465847683@ qq.com);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本人各类获奖证书;
4.近3年来个人撰写的调研报告、理论文章;
5.历年干部年度考核表;
6.公务员登记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个人自荐者,报名时可只提供(1)至(4)项材料,待得到下一步资格审查通知时再补充提供其它材料。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考试的人员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4月27日上午9:00至12:00,地点:厅机关4019会议室。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每个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选调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征求个人意见并具备调剂条件的,可以进行调剂。
2.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总分100分。根据各具体选调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选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1位)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公示和考察。综合考试总成绩等情况,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在厅机关和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确定为考察对象的,笔试、面试、总成绩等各阶段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
公示和考察后按有关政策和规定认为人选不合适的,取消该人选的选调,考察对象依次递补。
(五)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执行。
(六)试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对德才表现、工作情况等进行跟踪记实考核评价。
(七)调入。试用期满后,按人岗相适原则,综合试用期表现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经公示后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的各个程序均将以电话(或短信)通知进入各环节的人员。报名时,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7036176,87036172。
监督电话: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机关纪委028-87036632
附件:1.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