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社区戒毒(康复)的工作。经美姑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乡镇禁毒网格管理员(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简章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g.lsz.gov.cn上公布):
一、招聘岗位
禁毒网格管理员(社工)35名。具体条件详见《关于公开招聘乡镇禁毒网格管理员(社工)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岗位工作内容
乡镇禁毒网格管理员(社工)主要负责辖区内网格化工作、“索玛花”工程等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详见《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服务意识强。
2、具有较好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应用。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原则上要求本人具有所报考乡镇常住户口,且长期居住在本乡镇。
5、美姑籍退伍军人、计算机专业、网络通讯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种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道德败坏,有偷盗、吸毒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6、从事“村四职”人员(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副主任、村文书)及在编公职人员;
7、已受聘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人员;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五、招聘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12月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美姑县综治办。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自行在县人民政府网上下载并填写好《美姑县公开选聘乡镇禁毒网格管理员(社工)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蒲或户籍证明、近期2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退伍军人还须提供《退伍证》。所有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美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根据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内容,以及报考者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得予以通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条件或隐瞒真实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招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经审查合格的考生,考务费每人80元。
(四)领取准考证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原件,须于2018年12月7日上午9:00—12:00到美姑县综治办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计算机上机操作。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计算机上机操作×50%。
1、笔试
笔试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之比应不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或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
(1)笔试科目为《综合科》:主要包括《网格化服务管理简要》、《“索玛花”工程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计算机应用基础》等相关知识。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总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8年12月10日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g.lsz.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计算机上机操作人员名单。
2、计算机上机操作
计算机上机操作由美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计算机操作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
(1)确定计算机上机操作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计算机上机操作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计算机上机操作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计算机上机操作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计算机上机操作人数低于规定的计算机上机操作入围比例时,计算机上机操作正常进行。
(2)计算机上机操作资格审查:计算机上机操作入围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于2018年12月12日上午9:00—12:00到县综治办参加计算机上机操作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计算机上机操作通知书。
(3)计算机上机操作当日,上机操作人员持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计算机上机操作考场候考。未按规定到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计算机上机操作资格,由此出现的计算机上机操作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4)计算机上机操作时间、地点:详见通知书。
3、计算机上机操作工作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由操作人员本人确认签字。
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计算机上机操作结束后3天内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g.lsz.gov.cn)上公布。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再次并列,再加试计算机上机操作,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时间另行通知)。相关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美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可提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因弃权或体检、尿毒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政审
由美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拟招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的主要内容:遵守法律法规及思想政治表现。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设立举报箱及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空额的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1次。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合格者由美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按工作需要分配聘用岗位,分别与美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乡镇禁毒网格管理人员(社工)福利待遇。
根据工作需要,对首次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为“合格”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按照美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乡镇禁毒网格管理员(社工)相关考核和管理办法,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四、聘用待遇
(一)聘用人员工资按月发放,标准按照美姑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二)聘用期间(含试用期),按照国家和省、州、县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
(三)乡镇禁毒网格管理员(社工)既服务于乡镇网格化服务管理分中心,也服务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禁毒工作,聘用期间不得离职、兼职。
五、管理及服务
乡镇禁毒网格管理员(社工)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进行考核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年度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即解除聘用合同。
六、附则
选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g.lsz.gov.cn)予以公告。
请考生报名时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简章由美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4-8241990
附:1.《美姑县公开招聘乡镇禁毒网格服务员(社工)岗位一览表》
2. 美姑县公开招聘乡镇禁毒网格管理员(社工)报名登记表
美姑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美姑县禁毒委员会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