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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乡村医生队伍管理意见的通知》(凉府办函〔2018〕25号)、《凉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村医配置相关工作的通知》(凉卫办发〔2017〕197号)和《普格县委办公室普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格县规范乡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委办函〔2018〕50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提高村级卫计队伍建设和服务能力,我县将村医生和村艾防服务员合二为一设立村级卫生健康管理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普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临时聘用村健康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数、岗位及职责
(一) 招聘人数:153人。
(二) 招聘岗位:全县153个行政村卫生室村级卫生健康管理员。详见附件《普格县公开临聘村健康管理员岗位表》。
(三)主要职责:
村健康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公共卫生工作、基本医疗工作、艾滋病防治、母婴健康管理、配合卫计及艾防驻村工作队完成相关工作及临时指派的相关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守法遵纪,品行端正。
3、 身体健康,符合卫生技术人员上岗健康标准,能
完成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教育部批准颁发的医学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普格县户籍且居住在本县。
3、年龄:原村医在岗位人员18-55周岁(1963年9月19日—2000年9月19日出生);新报考人员18-45周岁(1973年9月19日—2000年9月19日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涉毒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原村医生违纪被解聘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7、已在村“两委”担任三职干部及其他兼职的;
8、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的;
9、其它不宜从事村健康管理员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二)报名者根据现居住地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并现场确认是否同意调配,如同意调配后放弃岗位的,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村健康管理员岗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 9月19日—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9月21日上午8:30—12:00
报名地点:普格县卫计局3楼
(四)现场资格审核:持以下资料到县卫计局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审核。
(1)正确工整填写(打印)的《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可在网上公告后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考生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无户口簿的提供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3)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医学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由所在乡(镇)政府、村(居)委会提供居住地证明和未兼职村三职干部及其他工作的证明。
(6)相关加分证明材料原件。
(7)本人近期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
报考人员提供的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在任何环节取消临聘资格,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缴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六)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考务费者,于2018年9月21日下午16:30在普格县卫计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考试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x60%+加分+面试成绩x40%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医学相关基础理论知识;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实际技能操作等。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及政策、卫生医疗基本知识、医生职业道德知识、病人急救基本知识、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卫生应急基本知识等。
2、 笔试时间:2018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
3、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入围成绩=笔试成绩x60%+加分
面试入围人员按每个岗位不超过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现拟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入围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面试,如笔试成绩和入围成绩都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1、面试报到:2018年9月26日下午4:30前到卫计局办公室报到。拟进入面试人员交面试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2018年9月27日上午8:30
3、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形式:采取现场作答加医疗基本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形式。
5、面试人选调配:报名结束后出现空缺的岗位,首先依据面试人选入围方式在同意本乡镇内调配的报考人员中按不超过本乡镇内空缺岗位总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在本乡镇内没有报考人员可进行面试调配时,则对该类空缺岗位进行全县面试人选统一调配,同时依据入围方式在同意全县范围内调配的报考人员中按不超过该类空缺岗位总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三)加分:
1、加分项目:
(1)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的加2分;助理医师加1分;护理其他国家承认卫生相关职称及资格的加1分;
(2)具有本乡镇户籍,报考本乡镇辖区内村卫生室岗位的加1分(以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为准,办理户口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以前,严禁弄虚作假);
(3)原担任村医生5年以下的每年加0.1分;5年(含5年)以上10年以下的加1分;10年(含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加1.5分;15年(含15)以上的加2分;
(4)服务于本县的原省公共卫生人员加2分;服务于本县的原县公共卫生人员加1.5分。
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得超过3分。
2、原村医生年限加分:须由乡镇党委政府及乡镇卫生院开具年限证明。
3、省公共卫生人员和县公共卫生人员须由乡镇卫生院开具年限证明,县卫计局审核。
(四)成绩公布
考生的总成绩在面试后3日内按比例折算后张榜公布。考生在参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体检(含尿检)
按岗位招聘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事业单位聘用体检表》的内容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尿检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体检弃权出现的岗位空缺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卫计局重新进行调配。
六、公示
考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由县卫计局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或拟聘条件的,县人才交流中心、卫计局将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七、考察及公示
由县卫计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按程序进行公示。
八、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临时聘用手续。
2、调配选岗:出现空缺岗位时,首先在本乡同意调配并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调配选岗;在本乡内没有人员可调配时,则在同意全县内进行调配并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调配选岗。
3、此次聘用的村健康管理员属临时聘用人员。
4、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由各乡(镇)卫生院与被聘用者签定后报卫计局备案。
5、工资待遇:按照省、州、县关于村卫生健康管理员的相关待遇政策执行,原则上每月不低于2000元。
九、岗前培训
(一)拟聘人员必须按县卫计局要求按时参加岗前培训。
(二)拟聘人员培训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得缺课,如有违纪或培训期间缺课达总课时的四分之一者,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其临聘资格。
十、管理
临聘的人员按照《普格县规范乡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进行管理。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和县卫计局共同开展,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监委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咨询电话:卫计局(0834)4773485
十三、监督电话:纪委(0834)4773820
附件1:普格县2018年村卫生室“二合一”健康管理员考试临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普格县卫计局 普格县人才交流中心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