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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县人力资源市场、金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公开考试临时聘用村级卫生计生艾防服务员的公告

发布于:201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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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凉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村医配置相关工作的通知》(凉卫办发〔2017〕197号)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乡村医生队伍管理意见的通知》(凉府办函〔2018〕25号)及全州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现场会议精神,以及《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体解聘全县村医生、村计生服务员和村艾防员的通知》(金府办发〔2018〕50号)要求,将村医生和村计生艾防服务员合三为一,提高村级卫计队伍能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金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面向社会公开考试临时聘用村级卫生计生艾防服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数及单位及岗位

(一) 招聘人数:140人。

(二) 招聘岗位:见附件《金阳县村级卫生计生艾防服务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守法遵纪,品行端正。

3、 身体健康,符合卫生技术人员上岗健康标准,能

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教育部批准颁发的医学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金阳县户籍且居住在本县的或者夫妻一方户籍在金阳且居住在本县的可以报考。

3、年龄18至50岁以下(即2000年9月18日至196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5、已在村“两委”担任三职干部的。

6、其它不宜从事村级卫生计生临时服务员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得代报。卫计局统一组织以所报岗位按5个片区分组报名。

(二)报名者根据现居住地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现场确认是否同意调配(原则上只在所居住地片区内调配),如同意调配后放弃岗位的,一年内不得再报我县村级卫生计生艾防服务员。

(三)报名时间:2018年 9月12 日—9月13日,考生在现场领取《考生报名登记表》。

(四)现场资格审核:2018年9月12日—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持以下资料到县人才交流中心(政务中心大厅)进行报名并现场审核。

(1)填写好的《考生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其中:有多个学历的,以最高学历为准)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一方户籍在金阳县的且居住在本县的需出具结婚证、夫妻一方的户口簿。

(5)所有报考人员,必须由所在村委会、乡政府提供居住地证明和未兼职村三职干部证明。

(6)本人近期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

(五)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面试考务费80元。

报考人员提供的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临聘资格,造成的后果自负。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18年9月14日下午14:30在金阳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60%,笔试开考比例为1:2,面试占40%。

成立由县委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县人社、卫计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笔试和面试均由领导小组组织。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医学相关基础理论知识;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沟通及应变能力等。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含解剖学、诊断学)。

2、 笔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

3、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含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户口簿等),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9月18日上午8:30

2、地点:待定

3、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由考官现场提问,考生现场作答,考官现场进行打分。

(四)成绩公布

考生的总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由卫计局、人力资源市场张榜公布,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淘汰,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考生在参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事业单位聘用体检表》的内容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尿检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体检弃权出现的空缺由卫计局重新进行调配。

六、公示

凡考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由县卫计局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或拟聘条件的,县卫计局将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七、聘用

1.县卫计局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聘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同意调配的,原则上在居住地片区内进行调配。

2.此次聘用的村级卫生和计生服务员属临时聘用人员,无国家正式编制。

3.工资待遇: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县管乡用”管理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凉委办法〔2018〕16号)文件精神,村医补助根据艰苦程度确定为2000/月,在原有国家、省、州、县财政对村医各项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本着填平补差原则,纳入县(市)财政预算。同时,按照多劳多得原则,将诊疗费、公卫服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等,以购买服务方式用于村医考核补助。

4.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由各乡(镇)卫生院与被聘用者签定后报卫计局备案。

八、培训

(一)拟聘人员必须按卫计局要求按时参加培训。

(二)拟聘人员培训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得缺课,如有违纪或培训期间缺课达总课时的四分之一者,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其临聘资格。

九、考核

乡镇卫生院和县卫计局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医德医风、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为期3个月的考核试用。考核试用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联系人:郭自兵  马海尔海

联系电话:卫计局(0834)8733240、8733515

人力资源市场(0834)8733460

监督电话:(0834)873324

附件:金阳县村级卫生计生艾防服务员岗位表

金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金阳县人力资源市场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