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全县干部人才队伍合理流通,根据《关于进一步理顺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暂行)》(木委办〔2017〕1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现面向全县公开考调7名县级机关单位公务员、6名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县级事业单位(含乔瓦镇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全县各乡(镇)符合考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综合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县级各部门(单位)符合考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教师、医生除外)。
二、考调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考调人员必须具有考调职位相对应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身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工作能力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和资格;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6.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截止2018年4月27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新招录(聘)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尚在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考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
本公告及考试成绩、公示、通知等考调信息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l.lsz.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信息关注不及时造成的损失,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4日至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木里县2018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木里县2018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均可取消考调资格。
(五)职位调整
符合资格条件报考人数与公开考调职位的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情况,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情况下对报考的职位进行调剂,调剂后根据最终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考调职位计划,并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六)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凭身份证于2018年5月4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考试
考试为笔试,笔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知识、中央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等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及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时间:2018年5月5日。详细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八)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内容由考调领导小组确定)。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则按上述程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因考察不合格的,经考调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程序递补。
(十)公示
确定拟调动人员名单后,在木里藏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因被公示人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经考调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程序递补。
(十一)调动
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工作结束后,由组织人事部门草拟调动通知呈分管组织、人事的县级分管领导审签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考调纪律要求
考调工作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按照考调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
(三)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考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四)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调工作中未公布的事项和情况;
(六)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举报查实,将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对考调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川人发〔2003〕56号)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五、本次考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本公告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 0834-6523154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522003
附件:1.《木里县2018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木里县2018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模板).doc
中共木里县委组织部
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