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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25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米易电视台、“平安米易”微信公众号、米易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scmiyi.gov.cn)和米易县公安局内网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攀枝花市户籍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包含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1990年5月2日至2000年5月2日期间出生)之间。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5.在职人员报考者,须征得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三)优先聘用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过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6.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曾与米易县公安局解除过协警员劳动合同关系的;
8.曾参加过公安机关招聘协警员考试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后,不服从组织安排自动放弃协警员资格的人员;
9.曾被公安机关聘用为协警员后在试用期内又辞职的。
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警务辅助人员25名,其中男性22名、女性3名。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至5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米易县公安局政工科318室(草场乡宁水路1号、米易三桥头高速公路入口方向,县城内乘坐特1路公共汽车可到达)。
现场报名所需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高校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学校证明且在2018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
(2)近期免冠正面2寸白底彩照4张;
(3)退伍士兵报考的还应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要出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的考生如实、准确填写《米易县公安局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此表在报名处领取)各项内容。同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名时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2.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 5月6日。
报名方式:考生真实、准确填写《米易县公安局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将报考信息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高校毕业证、退伍证(仅限退伍军人)的照片发送至QQ邮箱1249681912@qq.com。
(二)开考比例
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开考比例为2:1。若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有笔试缺考,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未达到2:1的,调减招聘岗位数。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18年5月10日-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米易县公安局政工科318室(草场乡宁水路1号、米易三桥头高速公路入口方向,县城内乘坐特1路公共汽车可到达)领取笔试准考证。
网络报名的考生须提供现场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领取准考证时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第一环节为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第二环节为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其中一项不合格的均不进入下一环节考试。
第三环节为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使用,由本人负责。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时事政治。此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提供复习资料。
2.笔试时间及分值:考试时间为2018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5月13日上午8:00,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到米易县体育场(米易中学校园内)签到参加测试。9:00封闭考场,迟到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2.测试项目。男子 :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女子: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
3.评分标准。按照《米易县公安局公开考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试当日计算。
体能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体能测试合格考生,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导致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2: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的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和米易县公安局张榜公示。
2.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和在米易县公安局张榜公示。考试中存在缺考或违纪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实际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人员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分男女岗位依次等额递补。
若总成绩出现最后一名并列的,按《公告》中第一条第三款列出的优先聘用条件优先聘用,若都具备优先聘用条件或都不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聘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政审。政审由县公安局政工科会同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组织实施。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政审。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七、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分别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示和米易县公安局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县公安局政工科。因通讯不畅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八、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县公安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对培训合格的予以聘用。聘用期间,实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信息、程序、结果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米易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0812一8179566
米易县委政法委 0812—8174169
咨询电话:
米易县公安局政工科 0812—8176036 、8132818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2-8130962
十、本公告由米易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米易县公安局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
附件2:米易县公安局公开考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