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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 体能测评具体事项的公告

发布于:2017-12-15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公务员局

关于2017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

体能测评具体事项的公告

根据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公安局、凉山州林业局、凉山州公务员局《关于2017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的规定和省面试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将体能测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体能测评时间:20171217日上午8:00

体能测评地点:西昌学院南校区体育场(西昌市海滨中路24号,市内可乘坐14路、22路公交到达)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考生按公告要求按时参加体能测评,逾期不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放弃或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录环节。

2017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