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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属事业单位(农牧局、交通局)公开考调事业人员公告

发布于:2017-11-18

为进一步加强凉山州地方海事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凉山州地方海事局现向全州公开考调州地方海事局工作人员,现将考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水上交通监控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管理、专技各1名)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州范围内公务员、参公人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驻村第一书记考调后要继续担任第一书记至任期结束。

(二)考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参加工作以来考核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3.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以上所有的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止报名时间。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有建档立卡贫困村的乡镇党政正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考调公告

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szpta.gov.cn/)和凉山州交通运输局网(http://www.lszjt.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携带相关手续到州交通运输局人事科报名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12月11日—13,不能代报。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

1. 《凉山州地方海事局2017年公开考调水上交通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 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三张;

4. 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 公务员、参公或事业登记表复印件三份(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6. 若无合适岗位,同意低聘的承诺;

7. 其他与考调有关的证明材料。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开考比例为5:1。未达到开考比例,报州交通运输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调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放宽为3:1或取消该岗位的考调计划。

1.  笔试。

①考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卷面满分100分。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③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④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凉山人事考试网公示公告栏公布。

2.面试。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2: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经考调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考察政审

     本次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

确定拟考调人员名单并在凉山交通运输局网(http://www.lszjt.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

考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

(八)调动

经政审、公示、试用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本方案由考调小组负责解释,考调工作咨询电话:0834—3225211。

(三)本次考调在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州交通运输局监察室举报。举报电话:0834—3235481。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凉山州农牧局面向全州公开考调5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凉山州畜牧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szpta.gov.cn和凉山州农牧局门户网站:http://nmj.lsz.gov.cn上发布)。

一、考调名额及范围

1.拟考调工作人员5名。详见附件1:《凉山州农牧局公开考调凉山州畜牧站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2.驻村第一书记可以参加考调,但考调后要继续担任第一书记至任期结束。

二、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道正派,勤奋敬业,清正廉洁,甘于奉献。

2.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11月30日。

5.工勤人员转岗到专技岗位满3年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人员。

2.有建档立卡贫困村的乡镇党政正职。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有涉法涉案情形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报考者需本人到凉山州西昌市三岔口西巷48号(凉山州农牧局人事科)报名,不得代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1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需携带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份,贴照片;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编制卡复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2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近期两寸免冠照片3张。

(6)事业人员低聘的承诺。

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凉山州农牧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达不到5:1的,由凉山州农牧局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削减或取消考调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5.领取准考证:2017年12月13日上班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凉山州农牧局2号办公楼30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自负。


(二)考试

本次考调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详见凉山州农牧局门户网站。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考调人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造成面试达不到比例的,由考调领导小组向有关部门申请后,调整面试比例方案。

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差额2名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再进行加试,加试的方式及内容由凉山州农牧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布(以下若进行递补的均按此程序进行)。

体检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差额2名确定考察人选,由凉山州农牧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实地考察。

(五)试用

按照考调名额等额进入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凉山州农牧局党组研究确定拟正式考调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贫困村第一书记按照脱贫攻坚不脱贫、不脱钩的要求,在任期内第一书记岗位不作调整。

(七)递补

因体检、公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凉山州农牧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

四、其他

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本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和凉山州农牧局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笔试成绩、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在凉山州农牧局门户网站公示、通知。

本公告由凉山州农牧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凉山州农牧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34—6995718

监督电话:0834—6995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