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人员2名,财务工作人员2名。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州范围内县(市)及以下机关符合考调条件的公务员、参公人员。驻村第一书记考调后要继续担任第一书记至任期结束。
(二)考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人员条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行政管理、公共管理、财务管理、经济学、法学、法律、文秘、汉语言、汉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
3.报考财务工作人员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连续10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可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会计、财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财务电算化、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专业;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取得会计资格从业证。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工龄满5年且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
6.身体健康。
7.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建档立卡贫困村的乡镇党政正职不参加此次考调。
2.尚在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有涉法涉案情形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考调公告
考调公告和成绩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科(州委办综合楼三楼)。
审查资料:
1.《凉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两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两份(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4.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三张。
5.报考财务工作人员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从事财务工作时间的单位证明1份。
6.年度考核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作适当调整,但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考调职位。
1.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卷面满分100分。
领取准考证: 2017年11月10日工作时间内,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7年11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按照考调岗位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造成面试达不到比例的,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后,调整面试比例方案。
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差额1名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再进行加试,加试的方式及内容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布(以下若进行递补的均按此程序进行)。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职位由高分到低分差额1名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
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
按照考调名额等额进入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正式考调人员名单。
(八)递补
因体检、公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每环节仅递补一次。
(九)调动
经试用、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贫困村第一书记按照脱贫攻坚不脱贫、不脱钩的要求,在任期内第一书记岗位不作调整。
四、考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五、本公告由考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3866995
监督电话:0834—3865876
凉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