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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甘洛县人民法院 2017年公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

发布于:201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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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维护司法权威,进一步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体能测试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5名(临时聘用人员、不占单位编制)。

(二)招聘范围

    所有报考人员必须为甘洛户籍。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1987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5.高中及以上文凭;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参加过“法轮功”、“门徒会”和其它邪教组织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4)发现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5)经体能测试、体检不合格人员;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涉嫌贩毒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公告发布

招聘信息于2017年9月12日至18日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发布,并在本县公示栏张贴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相关费用:2017年9月18日至22日(上午8:30至11:20;下午2:30至5:20)。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甘洛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3、报名要求及所需提供的材料: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

(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领取,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并由本人在承诺栏签名);

②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近期红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由县法院进行资格审查,县法院监察室全程参与和监督。对报考者《报考资格审查表》、提交材料等分别进行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笔试

开考比例为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考试时长90分钟。

笔试考试由县法院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加分条件。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笔试总成绩各加5分。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评,成绩计入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占总成绩的30%。测试不达标者,取消招聘资格。进入体能测试人数与拟录用岗位人数之比为2:1。

测评项目:1.男子1000米跑;

2.单杠引体向上。

测评标准:1.男子1000米跑成绩≤4'55"达标;

2.单杠引体向上1组8个,完成1组为达标。

体能测试由县法院负责,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在笔试成绩公示后另行通知。

(五)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范围,面试工作由县法院、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六)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民警察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法院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笔试、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范围。政审工作由县法院、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主要政审拟聘用人员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对“招聘职位及条件”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政审,同时进一步核实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参加县法院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进入3个月试用期。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县法院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继续聘用。

(九)工资与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1580元/月。

2、由本院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缴纳养老金、医疗保险金。

3、按相关规定发放出差等补贴。

四、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举报、监督电话:0834---7818183

五、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张 峰 0834---7823341

           各 铁 0834---7816413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