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
工作递补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因个别职位考生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考察中自愿放弃等原因,部分职位出现空缺。根据省委组织部通知精神,空缺职位在该职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拟递补以下职位的2名考生进入体检、考察。
一、递补人员
西昌市(男):沈阿康(第3名)
普格县(男):丰富海(第5名)
二、有关要求
(一)体检工作
1.体检时间定于2017年6月29日。体检地点西昌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当日务必8:00准时到达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2.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州委组织部将于6月29日早上7:00短信告知体检医院。
3.体检当天考生应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体检医院按有关标准收取体检费,男考生420元/人,女考生430元/人;复检费用另计。请考生准备好所需费用。
4.请考生体检前注意休息,饮食清淡,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时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5.体检当日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检则视为自动放弃。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7.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8.体检结果一般在体检或复检后3日内告知考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调。
(二)考察工作
1.考察内容、考察形式具体详见《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关于2017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
2.请考生准备好由院校和考生本人已签章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凉山州2017年选调生考察表》(由高校党委组织部密封)于2017年7月1日前交至凉山州委组织部(西昌市三岔口南路66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若有考生自愿放弃递补资格,请于2017年6月28日下午5:30前将书面放弃声明传至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联系电话:0834-3865582。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