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关于2017年度选调 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7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公告》有关规定,现就凉山州2017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 (一)体检人员名单 见四川省优秀大学生选调网公告中《凉山州2017年选调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考分及排名表》所列人员。 (二)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2017年6月18日早上8:00 2.体检地点:西昌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体检收费标准 体检医院按有关标准收取体检费,男考生420元/人,女考生430元/人;复检费用另计。请考生准备好所需费用。 (五)体检要求 1.体检当天考生应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2.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当日务必8:00准时到达体检医院。 3.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州委组织部将于6月18日早上7:00短信告知体检医院。 4.请考生体检前注意休息,饮食清淡,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时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5.体检当日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检则视为自动放弃。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7.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8.体检结果一般在体检或复检后3日内告知考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调。 二、考察工作 (一)考察内容 考察以高校党委组织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主管部门考察结论为主,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担任干部职务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察形式 应届大学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对该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如实作评价,高校党委组织部在《凉山州2017年选调生考察表》(附后)上签署考察意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市)委组织部负责考察。 三、有关要求 (一)请考生准备好由院校和考生本人已签章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凉山州2017年选调生考察表》(由高校党委组织部密封)于2017年7月1日前交至凉山州委组织部(西昌市三岔口南路66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考取研究生或被其他单位录(聘)用的考生,务必在体检前慎重思考,凡被录用后因上述原因不报到者,取消录用,同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如有自愿放弃者,务必于6月18日前提交书面《自愿放弃选调承诺书》至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咨询电话:0834-3865582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2017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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