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1)综合类及乡(镇)卫生院171901岗位: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从高到低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乡(镇)卫生院(岗位编码:171902 、171903):
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以《医学基础知识》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加试面试。
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6月13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报考信息表》1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4)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发证单位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但证明材料中所列资格条件必须符合岗位要求。
(5)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岗位编码171801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
服务基层项目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 2.协议书或服务证;3.年度考核登记表;
(8)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自负。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因递补取得复审资格的人员,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自负。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二)考生提供的材料均使用A4纸印制;
(三)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本次考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8821176
附件:2017年雷波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花名册.xlsx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