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考公告

关于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发布于:2017-03-06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乡村小学教师30名、幼儿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金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jy.lsz.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乡村小学、幼儿教师共4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详细情况见附件《金阳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者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各种资格条件;不按时取得或无法提供有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其中报考者本人学习形式、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习形式”、“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习形式、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即三栏内容应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者年龄等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

7、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6、现役军人。

7、有涉毒行为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在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由金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负责报考条件和资格的审查工作。网络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至3月15日,报名入口:http://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若《一览表》中“其他”、“备注”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报名表中的“其他”、“备注”中注明,并填写学习工作经历。),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者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核。在报考者报名后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初审工作于3月16日24: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注意事项如下:

(1)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人员,务必下载并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

(2)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考生,在网络报名截止前可删除原报名表后重新报名。

(3)照片质量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应在网络报名截止前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

网络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审查和聘任时县人社部门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7年3月10日至3月17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需调整的,由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调整。有关情况于2017年3月22日前在金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jy.lsz.gov.cn)上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4月10日至4月14日24:00前登录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同时留下准确的联系电话,未留、留错或联系不畅的后果自负)。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尿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在未完成整个招聘前须妥善保管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内容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原始成绩于2017年5月11日由报考者自行在http://bm.e21cn.com上查询。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面试程序。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报考者查分申请。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金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入围资格复审、面试的程序、时间、地点待笔试成绩公示后另行通知。具体事项在金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jy.lsz.gov.cn)上公布。

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实际参考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2份(在http://bm.e21cn.com网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考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选择“零星查询”并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教师资格证或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加盖了公章的学籍证明(证明内容需有院系、专业、毕业时间、学籍号、学习形式、是否师范类专业等信息)、所在院校出具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

(5)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请考生保管好笔试《准考证》)。

(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本人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拟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金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jy.lsz.gov.cn)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一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方法见成绩计算公式。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报考者信息表。

服务基层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团委、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报考者信息表。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报考者信息表。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务必于2017年5月17日至18日上班时间将相关材料原件送交至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审查。凡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加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非原件或规定时间逾期未补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并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自负。加分结果将在金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http://jy.lsz.gov.cn)。

五、信息发布

公告发布、补充公告、调整公告、成绩排名、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等信息均在金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jy.lsz.gov.cn)发布、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的到金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向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金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咨询,因未及时查询相关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体检(尿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并列(先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则以取消政策性加分后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再次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再次并列则加试面试。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执行。同时进行尿检。体检(尿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及尿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考核政审环节。

(三)体检(尿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尿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与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尿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或尿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或尿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尿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尿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尿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本次考试任何环节出现应考人员任何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七、考核

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组织对体检及尿检均合格人员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根据考试、面试、体检(尿检)、考核等情况确定,并在金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jy.lsz.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和所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选岗时间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社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我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8733109(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738890(金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监督电话:0834—8733036(金阳县监察局)

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金阳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