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下半年南充市公开考试录用
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人民警察
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公务员考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工作的通知》(川公局发〔2017〕2号)规定,现将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报考阆中市市级机关、阆中市乡镇政府机关、蓬安县县级机关、蓬安县乡镇政府机关、南部县县级机关、南部县乡镇政府机关各职位已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面试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面试地点:南充十二中(南充市顺庆区油院路26号)。
(二)报考南充市市级机关、西充县县级机关、西充县乡镇政府机关、营山县县级机关、营山县乡镇政府机关、顺庆区区级机关、南充市人民警察各职位已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面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面试地点:南充十二中(南充市顺庆区油院路26号)。
(三)报考高坪区区级机关、仪陇县县级机关、仪陇县乡镇政府机关各职位已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面试时间为:2017年3月12日;面试地点:南充十二中(南充市顺庆区油院路26号)。
二、各具体职位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
三、请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考场内各职位对应的候考室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报到。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当日上午8:30未到候考室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因任何原因不能完成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期间采用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考生入闱时,须将携带的平板电脑、电子记事本类、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和影音像设备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和考室。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七、各候考室应试人员推选代表抽签确定面试考室;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八、应试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应试人员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任何个人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九、应试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主考官的指令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十、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十一、应试人员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十二、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应试人员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0号令)处理。
附件:1、南充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3月10日各职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表
2、南充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人民警察3月11日各职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表
3、南充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3月12日各职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表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