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考公告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发布于:2016-12-13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和《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规定,经州政府批准,现将我州2017年部分节假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

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

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

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

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火把节

7月17日至23日放假调休,共7天。7月15日(星期六)、7月16日(星期日)上班。

七、中秋节、国庆节、州庆

10月1日至9日放假调休,共9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八、彝族年

11月20日至26日放假调休,共7天。11月18日(星期六)、11月1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州政府办不再另行发文通知,请严格遵照执行。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