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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人民法院 招聘聘任制司法警察简章
发布于:2016-11-06
西昌市人民法院招聘聘任制司法警察简章
为加强我市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西昌市人民法院现委托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聘任制司法警察。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聘用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工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二、聘用人员及要求: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端正;
2、年龄要求:18-30周岁;
3、健康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高165CM以上,双眼裸视1.0以上;
4、此次招聘对象为高中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部队、武警中的退伍战士,其轻武器射击,擒敌技术等为团以上尖子的优秀士兵,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初中);
5、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及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优先聘用。
三、聘用待遇:
1、基本工资:工资1800元;
2、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完善相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聘用期限及管理
基本试用期1个月, 聘用期内工作表现差,工作态度不端正和违反各管理制度,试用期考评不合格者,可随时解聘。按西委发【2012】116号文件精神要求,此次考聘所录用人员按人才派遣制度进行管理。
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即日起携带1寸近照、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西昌人力资源市场5楼派遣部报名。
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