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计划和职位
考调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公务员1名: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科财务管理岗位1名(科级及以下。能力素质和资格条件适合的,可作为副科级领导职务人选)。
二、公开考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公开考调条件
1.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原则性强,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3.县(区)及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的,应在县(区)及以下机关或参公单位工作满2年;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担任科员职务三年以上,或现任科级职务;
6.具有从事或管理财务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
7.年龄35周岁以下;
8.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2016年11月4日(发布公告第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考调对象不得参加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岗位考调。
四、公开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在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攀西人才网上发布考调公告。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4日至12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科(泰坤大厦917室)
3.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信息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初审。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二)考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行政职业能力、政策理论和专业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报考人数与公开考调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考调计划。
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5名考生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果不足5人,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70分,如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则终止其考调程序。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考调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带齐报名阶段的材料原件,同时在单位出具身份证明和同意参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到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考调领导小组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考察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如考察中发现报考人员提供不真实、不准确或虚假信息报考的,将取消考调资格。
如遇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存在影响转任的问题或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情况,经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后,可按程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转任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在核定的职数范围内确定职务。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公务员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工作予以监督,受理有关考调工作的投诉举报。
咨询电话: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科:3364906
监督电话: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3363374
附件:
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