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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泸州市部分中小学校赴西南大学 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发布于:2016-10-17

2016年泸州市部分中小学校赴西南大学

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泸州市教育局于2016年10月24日组织部分中小学校赴西南大学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2016年泸州市部分中小学校赴西南大学公开考核招聘教师信息表》(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7年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应聘者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4.年龄: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时间计算至2017年7月31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二、招聘时间:2016年10月24日下午2:30。

三、招聘方式:采取招聘单位直接面试考核签约的方式。

四、招聘地点:西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招聘大厅(此次招聘活动结束后,凡符合此公告考核招聘条件的,可与相关招聘单位联系,参加其考核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准备相关证件及自荐资料到招聘单位处报名,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考核。

(二)面试考核

招聘单位组织面试考核,根据面试考核情况确定拟签约人选。

(三)体检

拟招聘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刘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0830-3193863,3108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