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自流井区分公司
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勤务辅警)16人,主要从事协助巡逻防范、协助交通管理、协助社区治安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实际居住地在自贡市;
2、男性,年满十八周岁,原则上不超过三十五周岁;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退役军人优先,招聘比例为75%,即16人中12人为退役军人;
4、高中及以上文化,会计算机操作;
5、上岗前必须具有E照或C1照驾驶资格;
6、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色盲,身高1.72米以上;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息记录;(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5)其他不适应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为报名、初审、笔试、面试、政审、体检、聘用。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2016年10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时。
2、报名地点: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自流井区丹阳街9号,普润城往南行约1.4公里)。
3、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报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随同《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一)2份一并提交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准备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3张(一寸)。
4、报名电话:0813—4703114,联系人:邓修斌、周凡丁。
(二)笔试、面试
1、笔试部分(40分):
科目:(1)计算机操作测试(20分),主要考文字录入、编辑、邮件收发等;(2)公文写作(20分)。
2、面试部分(60分):
笔试后按成绩由高到低取前24名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语言流畅、形象气质、交流应变能力等,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在面试前另行通知。
(三)政审、体检
笔试面试人员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取前16名,进入政审、体检环节。政治审查合格人员到分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聘用
确定聘用人员,由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委托自贡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自流井区分公司与其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分局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期间由分局组织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考核,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与自贡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自流井区分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
六、待遇
(一)工资待遇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执行标准为1380元/月),绩效、工龄等工资650元/月,工龄工资每年递增。
(二)用人单位按政策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其中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聘用单位从每人的工资里代扣)。
(三)按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婚假、丧假、陪产假、探亲假等假期待遇。
七、其他
1、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公告由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负责解释。
3、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2016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