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室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
关于公开遴选区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省遴选综合文稿和信息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职位
计划遴选3名,其中综合文稿工作人员2名、信息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
四川省各级党政机关以及参公管理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
2.视野开阔、思维活跃、勇于创新,具有扎实的政策理论功底和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分析研究能力,能熟练操作有关办公软件;
3.报考文稿工作人员职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现任乡科级副职以下职务,从事文稿工作2年以上;报考信息工作人员职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现任乡科级副职以下职务(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2014年9月(含)以前参加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除试用期外,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特别优秀的工龄可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长期加班。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等有关规定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在网站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后于2016年9月15日24时前将报名表电子版、本人主笔的5篇综合文稿(以领导讲话稿为主)发至lzqwbgs@qq.com(该邮箱设置有自动回复,若未收到自动回复,请与区委办公室综合室电话联系)。
(二)确定笔试人选
对报名人选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文稿质量等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遴选工作实行全程资格审查,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选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笔试人选确定后,将于9月20日16时前通知笔试时间、地点,没有进入笔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文稿能力、政策理论功底。笔试结束后,按不低于拟遴选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素质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试用考察
根据考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选择优,确定试用人选,安排到岗进行3个月试用。人选到岗试用考察前,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表(经现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本人各类获奖证书;
4.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六)确定遴选人员
试用期间,区委办公室和干部双方均可进行双向选择。
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情况确定拟调入人选,并进行组织考察、公示,组织考察、公示结果不影响调动任职的,经体检合格后办理调动任职手续;试用人员综合表现不符合岗位需要的,退回原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报名情况,可对遴选计划作适当调整。
(二)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派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组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39-3261146)。
(三)报名者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报名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咨询电话:区委办公室综合室(0839-3269759)。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室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