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6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依次递补”的相关规定。现将递补人员进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报到时间 2016年8月22日上午7:30。 三、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报到时务必携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一张一寸免冠近期彩照,按时到州法院报到,否则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已带的要按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的位置,违者一律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费用预计为400元左右(以医院实际收取为准),请考生携带足够的体检费用参检。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体检当日必须空腹,请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晨勿嚼口香糖。在医院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后,方能吃早餐。 5、体检考生不得请人代为体检,否则将取消资格,并追究责任。 6、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不化妆,不穿连衣裙、连裤袜、高跟鞋。不穿有金属饰物衣裤,同时为了避免您的财务丢失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检。 7、体检当天请勿戴隐性眼镜,请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我们将根据您报考的职位检查裸眼视力或者矫正视力。 8、心电图和测量血压时应避免精神紧张,保持心情稳定。 9、体检期间采用入围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体检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准高声喧哗。 10、体检时不得向体检医生介绍自已的姓名、单位和家庭情况,不得单独与医生交谈。 11、体检结果以医院的结论意见为准。 12、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因故不能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咨询电话:0834-3866508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