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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德阳中学2015年招聘1名教师公告

发布于:2015-08-29
根据《德阳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德阳市旌阳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德阳中学拟公开考核聘用1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的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聘用的岗位、名额

  德阳中学专业技术岗位1名。(考核聘用岗位详见附表1)

  三、考核聘用人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考核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符合具体岗位的全部要求条件(见附表1),学历学位国家认可。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有关法规政策不宜聘用的。

  四、考核聘用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1日。

  2、报名地点: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咨询电话:2556283)。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报《德阳市旌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照片)。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原件(证明内容三项:现在岗位和工作时间,从事专业,是否同意报名)。
 

  (二)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1、对应聘人员的考核按以下内容和方式逐项进行。应聘人员在前三项考核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即终止考核,取消其应聘资格;前三项合格者,根据后两项考核结果综合衡量,择优聘用。

  (1)基本资格审核;

  (2)健康状况检查;

  (3)现实表现核查;

  (4)工作实绩(学习成绩)考核;

  (5)业务素质考评;

  2、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报名人数如超过5名,应通过面试择优确定考核对象。面试参照《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组织。

  (三)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应聘人员经考核合格后,聘用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形成对应聘人员考核结论意见,提出拟聘人选建议,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不符合公开考核聘用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取消其参加公开考核聘用的资格,同时在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中重新确定公示对象。

  (四)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或者虽有异议但经核查证明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