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凉山调查队 关于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同意,国家统计局凉山调查队决定公开遴选1名统计调查业务岗位工作人员(限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条件 (一)遴选范围:凉山州内党政群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已进行了登记的人员。 (二)遴选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热爱统计调查事业,恪守统计调查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2.身体健康,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有一定专长,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经济类(含农业经济)、统计学、管理类、计算机等专业。 6.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7.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凉山调查队负责。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7月26日。 (二)报名方式:到国家统计局凉山调查队办公室现场报名,地址:西昌市龙眼井街249号(原州检察院)办公楼第五层。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鲜章)、参加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四)资格审查: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符合条件的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遴选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遴选名额1:1的比例进行考察,首名不合格按成绩排序递补。考察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凉山调查队负责。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服务精神、廉政情况和资格条件等。 五、公示 对拟遴选人员,在所在单位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 六、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调动的,由国家统计局凉山调查队上报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和国家统计局审批后,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调进入国家统计局凉山调查队的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 七、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凉山调查队组织实施。为保证遴选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四川调查总队纪检监察室、人事教育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8-65593727、65593719 联系人:刘晓峰 联系电话:0834-6102399或15196198999
国家统计局凉山调查队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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