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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选择职位工作的公告

发布于:2016-07-01

关于开展2016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选择职位工作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林业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经研究,定于2016630日开展2016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选择职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16年6301430

二、地点

四川警察学院新教学楼(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西路34号)

三、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于20166301330分在四川警察学院新楼篮球场集中。

(二)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考生本人能在2016731日前取得要求的毕业证书的证明)

(三)请考生准时到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择职位。

附件:进入职位选择考生名单

                                

 

四川省公安厅

2016年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