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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2016年定向乡镇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

发布于:2016-06-14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市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面试前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前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有关要求,各应试者的笔试折合成绩和本人的职位排名已于2016年6月12日通过巴中市人事考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www.scbz.hrss.gov.cn:8080/)点对点予以公布,请考生按照规定程序查询。

根据《公告》要求,面试前须对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依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该职位拟录用名额的3倍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按此计算,全市共有59名考生进入首轮面试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以笔试准考证号排序),其中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有6名考生进入首轮资格复审,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有22名考生进入首轮资格复审,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有31名考生进入首轮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请列入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考生务于2016年6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由本人按本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委组织部会议室(地址:市政中心11楼19号)接受资格复审。

所有人员均须携带本人参加笔试时所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张贴与网上提交相同的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片并经各级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公告》附件2,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优秀村干部由工作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工)委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再由工作所在地县(区)委组织部在“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优秀工人农民依次由所在企业人事主管部门或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党支部、企业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时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服务地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服务单位不属于乡镇(街道)管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服务地所在县级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大学生村官由服务地县(市、区)组织部或人社局在“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其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一律由县(市、区)人社局在“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

其中2016年1月1日前生育二胎及以上的,须主动出具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生育第二胎及以上的证件或县(市、区)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的书面证明,若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对伪造证件(证明)等情节严重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报考者,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截止到2016年3月17日,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且现在职的文件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提供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证书原件(仅限截止到2016年3月17日,年龄超过35周岁且未超过45周岁的报考对象)。

(二)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报考者,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符合优秀工人条件的报考者需提交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出具的在生产经营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或者一线务工满5年的工作证明;对于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不满5年的,须提供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满3年且当前在我省境内企业或务工单位工作的相应工作证明,并提供在省外企业工作的相关证明。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或个人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截止2016年3月17日,具有优秀工人农民经历已离开工人农民岗位的以及当前未在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的人员一律不得报考。

2、符合优秀农民条件的报考者需提交由农业生产经营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党支部出具的在我省境内从事农林牧渔等一线生产经营活动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证明。

3、近5年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授予个人的表扬(奖励)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薄(仅限选择户籍所在市职位的报考对象)。

(三)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报考者,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与县级项目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等证明服务期满且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2年的原始材料。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原件或相关文件(仅限服务期已满的报考对象)。

3、已聘用为国有企业正式在岗人员的须出具现单位准许报考的书面证明,已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且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的须出具现单位和县(市、区)以上人社局准许报考的书面证明。截止2016年3月17日,已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一律不得报考。

4、特岗教师已转聘为正式教师的,须出具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信息表》中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的,可不另附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必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允许他人代替。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的名字不相符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资格不符的,资格审查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每人80元的标准现场缴纳面试费,由市委组织部发出《面试通知书》。

首轮资格复审结束后,缴费并领取了《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达到所报职位拟录用名额3倍的,该职位不再递补;未达到3倍且有可递补人员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未进入首轮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考生,请关注市委组织部网站(www.bzswzzb.gov.cn)6月22日下午发布的递补资格复审公告。

列入首轮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行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其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三、面试事项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巴中市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面试定于2016年6月25日(星期六)进行。面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咨询联系电话

巴中市委组织部电话:0827-5260500

巴中市公务员局电话:0827-5266060

附件:巴中市2016年定向乡镇机关公务员面试前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rar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