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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理县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于:201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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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会理县组织人事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决定于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1名。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详见《会理县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 招聘范围。(1)面向凉山彝族自治州直接考核招聘 111 名;其中:临床医学类67 名,护理学类40名,药学类4名;(2)面向会理县直接考核招聘临床医学类执师执助40名。

2. 招聘对象年龄。详见《一览表》,资格、条件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 7月31日。

3. 学历及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

(二)报考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 报考者须在2016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毕业证书》落款日期须在此时间范围内)。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 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 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 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处于试用期内;

6. 现役军人;

7.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采取考生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代报。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日起至6月8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会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理县建设路315号)。

(一)报名要求及手续

1. 请报考者认真阅读《会理县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了解相关要求。

2. 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会理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领取,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并由本人在承诺栏签名,如是在职人员,请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本人持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通过“学历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同底版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照片电子文档;

(6)在会理县卫计系统连续工作满5年需提供本单位工资花名册及医院证明;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料。

(二)资格审查

由会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卫计局)牵头,对报考者《报考资格审查表》、提交材料等分别进行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在资格审查及考核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四)联系方式

考生留错电话号码或电话不通畅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负责。

(五)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凭有效二代身份证于2016年6月24 日起至6月25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会理县卫计局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只进行笔试考试,不进行面试。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6月26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由会理县卫计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6年7月 4日在会理县卫计局公示栏和会理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hl.lsz.gov.cn/]上公告,公示时间为7天。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请于7月12日工作时间向会理县卫计局申请查询。

五、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在会理县卫计局公示栏和会理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hl.lsz.gov.cn/]上公告,同时公示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工作由县卫计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会理县卫计局公示栏和会理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hl.lsz.gov.cn/]上公告。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岗位体检人员。

七、考核

由会理县卫计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2016年应届毕业生于7月31日前未能提供毕业证及档案材料者则视为考核不合格。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本岗位)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会理县卫计局公示栏和会理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hl.lsz.gov.cn/]上公告。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含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员拟聘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择招聘单位通知公布后,当日不参加者,取消选择单位聘用资格;选择招聘单位聘用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空额在本岗位内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聘用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聘用人员在会理县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方能调离。对违反《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规定的人员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26号)的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察、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试过程由县卫计局专职纪检人员全程监督,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本公告由会理县卫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会理县卫计局:0834-8566886、0834-5695326。

举报电话:会理县卫计局纪检组长:0834—8566896。

附件:1. 会理县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doc

2. 乡镇卫生院单位名称及招考人数明细表.xls

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