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凉山州水务局 
								 
									2016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水利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依据《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干部的办法(试行)》(凉组通﹝2011﹞8号)有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全州公开考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考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规划计划建设科工作人员1名、防汛办工作人员1名。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州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各级机关公务员(不含参公人员)。 
								 
									(二)考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水务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4月25日前参加工作),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体岗位要求: 
								 
									(1)规划计划建设科岗位: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4月25日后出生),所学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运行及维护、水电站及电力网; 
								 
									(2)防汛办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4月25日后出生),所学专业为:通信工程、电子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2.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经工作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携带相关手续到凉山州水务局人事科(402)报名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8:30至2016年4月29日17:30。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凉山州水务局2016年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2份;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审原件,收复印件;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削减或取消职位计划。 
								 
									 1.笔试。 
								 
									笔试科目:专业知识测试。卷面满分100分。 
								 
									领取准考证: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3日17:30前工作时间内在州水务局人事科领取,逾期不领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按照考调岗位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五)公示。 
								 
									确定拟考调人员名单在凉山人事考试网和凉山州水务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试用。 
								 
									考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 
								 
									(七)调动。 
								 
									经试用、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在原单位任领导职务的,保留原职级或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 
								 
									四、考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五、本公告由考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3230984 
								 
									监督电话:0834-3230940  
								 
									附件:凉山州水务局2016年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 
								 
									  
								 
									
								 
									
								 
									凉山州水务局 
								 
									2016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