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农村能源办公室(参公单位)
2016年公开考调业务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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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州农村能源办公室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机关干部的办法(试行)》(凉组通〔2011〕8号)有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面向全州农牧系统公开考调农村能源业务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职位:业务工作岗位
名额:1名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州农牧系统符合考调条件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76年4月11日后出生)。
4.基层工作经历满5年以上(2011年4月11日以前),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5.身体健康。
6.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考调公告。
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凉山州农牧局网站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经工作单位同意,携带《凉山州农村能源办公室2016年公开考调业务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由所在单位出具近三年考核等次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3份(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等手续到凉山州农村能源办公室综合科(西昌市三衙街州政府第二办公区三楼)报名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合格之后领取准考证。
报名时间拟定于4月11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职位考调。
1.笔试。
笔试科目:农村能源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5月28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西昌市第一初级中学(西昌市马水河老西门街6号) 。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站、凉山州农牧局网站公布。
2.面试。按照考调计划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
确定拟考调人员名单并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站、凉山州农牧局网站公布向社会进行公示。
(七)试用
考调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
(八)调动。
经考察合格后,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四、考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五、本公告由考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州农村能源办公室 0834-3362531
监督电话:州农牧局监察室 0834-6995780
附件:《凉山州农村能源办公室2016年公开考调业务工作人员报名表》
凉山州农村能源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