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9日,四川全省人社工作会议召开,提出:四川今年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这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每两年调整一次基本工资标准决定的首次调整,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现工资正常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新春伊始,公务员工资调整再度进入了议程。据中国经济网记者盘点,近期已陆续有吉林、辽宁、山东、内蒙古、河南、四川等超过6个省份明确提出将在2016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还有部分省市提出将推进工资制度改革。
去年1月,国务院正式出台《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至去年中下旬,伴随着“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在全国的基本完成,各省市也逐步确立起了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者每两年调整一次,而近期则将每两年调整一次。
此次多地提出上调,是在各地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确立以来的首次调整。
就目前各地公布的材料来看,并未提及公务员工资上调的具体范围,按照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将依据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确定调整幅度。而就调整的频率而言,按两年一调的决定,这些省份下一次上调公务员工资或将等到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