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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委党校2016年选调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

发布于:2016-03-03

中共泸州市委党校是泸州市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主阵地。为加强我校职工队伍建设,由于工作急需,我校计划于2016年选调2名参公人员。

一、选调原则

1、党管干部、集体决策原则;

2、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原则;

3、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原则;

4、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

二、选调人数和岗位

选调人数:2人。财会工作人员1人,计算机应用技术工作人员1人。

三、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四、选调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爱岗敬业;具有所报职位所需的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协作意识强。

4.身体健康。

(二)报考资格

1.财会工作人员: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财会及相关专业毕业;

(2)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经验;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获得会计师资格者优先。

(4)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5)年龄40岁以下(1976年3月1日后出生)。

2.计算机应用技术工作人员: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应用及相关专业毕业;

(2)熟悉计算机应用及软件开发等工作,从事计算机应用工作3年以上;

(3)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4)年龄40岁以下(1976年3月1日后出生)。

五、考核方式

1.以实际操作考核和答辩成绩为主。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和岗位需求的实际操作能力。

2.实行层层淘汰制,每个岗位实际操作成绩前3名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报名、参加实际操作考核

1.个人报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荣誉证书(上述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填写完整的纸质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同底免冠正面1寸近照2张。报名地点:泸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起止时间:2016年4月18日—20日18时。

2.资格条件核查:由泸州市委党校负责。

3.实际操作考核。通过条件资格审查人员,在收到通知后,到泸州市委党校参加实际操作考核(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七、考察、体检和录用

1.组织考察。泸州市委党校党委根据考生成绩,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校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思想政治、业务素质、现实表现、业绩进行全面考察。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由泸州市委党校组织进行。

3.确定拟录用人员。泸州市委党校党委根据实际操作考核成绩、考察情况以及体检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拟录用人员。

4.录用前公示。在网络、媒体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上报审批,办理手续。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批。通知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选调纪律,对违反考核、考察和体检纪律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考察和体检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选调工作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执行回避制度;相关人员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

选调工作接受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干部、群众对考调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向党组织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申诉。对存在违纪行为或违反本办法的,将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泸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泸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0830—3317529

唐老师:18982770232 肖老师:18982770171

附件:中共泸州市委党校2016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中共泸州市委党校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