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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的公告

发布于:2016-02-25

根据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公安局、甘孜州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和《公务员法》有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规定,现将我州2015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见《2015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2016年3月6日至2016年3月7日(两日资格复审时间均为9:00-17:00)在甘孜州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卡拉卡尔酒店背后)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特警职位1的考生于2016年3月6日进行资格复审;

其于职位的考生于2016年3月7日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不予审核。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安局、州公务员局负责,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参加笔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于2016年3月9日在甘孜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2015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户籍证明以及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毕业时间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和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符合少数民族加分规定的考生须出具准考证、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有关要求

1、面试资格复审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单》。

2、在非本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内一律不予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2015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时间为2016年3月12日至2016年3月13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候考室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资格复审时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

附件1:《2015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安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