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德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德市人发〔2008〕47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市委办公室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选调公务员3名,充实到市委办公室综合信息室,主要承担综合文稿撰写工作。
二、选调对象
具有公务员身份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并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具有党政机关从事文字工作的经验,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三)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年龄在40岁以下。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3月11日。联系电话:0838—2202473,传真:0838—2202332。 报名人员将《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2—3篇本人主笔撰写的文章,以传真或邮政快递方式报送市委办公室政工科,也可直接到市委办公室政工科现场报名。市委办公室政工科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人数与拟调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确定参加笔试人选,于笔试时携带《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等接受资格审查。
(三)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选调。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
1.笔试。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在规定时间内按命题完成综合材料写作。
2.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知识水平和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人员比例按选调人数的1: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3.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不能低于百分制的80分。
(四)考察。对考试成绩优秀者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工作表现、作风及廉政情况,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五)调入。向被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发借调函,试用期合格后,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