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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机关关于2015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的公告

发布于:2015-12-21

成都市公安机关

关于2015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成都市行政区域以外公开选调人民警察3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详见《成都市公安机关2015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

成都市行政区域以外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符合转警条件的公务员(含非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转警条件详见附件2)。

(二)公开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1215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报考维语、藏语翻译职位的考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4121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初审、上传照片质量检查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名者参加笔试。网络报名时间:20151215日至122424:00,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名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公开选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本人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名者按照《职位表》公布的职位及要求报名。每位报名者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名者报名时,应首先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上传JPG格式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像素为102×126、大小为20K以下),待照片审核通过后,再登录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后,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公安局公开选调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须打印《报名表》两份,供参加资格复审时使用。

3.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名者有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行为,将随时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承担。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者,须在20151225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报名职位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2015122524:00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号、姓名,于201614日-19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笔试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承担。

(四)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研究,相应调整开考比例或削减选调名额。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维语、藏语翻译职位为专业测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维语、藏语翻译职位为专业测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1月9日。笔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能力倾向测试、时事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方面知识)。

3.笔试成绩以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相关事宜及后续工作安排于2016112日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cdhrss.gov.cn)、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dpta.gov.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选调名额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选调名额2倍比例的,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名者,应携带以下手续于2016115日(9:00-17:00)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表》(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务员管理部门印章);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函。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及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依次进行递补一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进入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1169:00-1700(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611519:00在成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三)面试(维语、藏语翻译职位为专业测试)

报考维语、藏语翻译职位的考生,专业测试时间为2016118日。专业测试考察考生在相应少数民族语言方面的听、说、读、写、译能力。

除维语、藏语翻译职位外,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16117日。

面试(专业测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面试结束后,在参加面试(维语、藏语翻译职位为专业测试)且面试成绩(维语、藏语翻译职位为专业测试)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或专业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各选调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及后续工作安排将于2016122日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cdhrss.gov.cn)、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dpta.gov.cn公布。

(二)体检标准。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未在选调机关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项目的,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环节。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检结论将在体检后10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dpta.gov.cn)公布。选调单位或本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组织进行考察。

(二)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www.cdhrss.gov.cn)、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dpt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三)办理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工作单位选择。对已办理了调动手续的选调人员,报考成都市公安局职位一(职位编码20150012015002)和维语(职位编码2015005)、藏语(职位编码2015006)职位的,根据选调人员的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结合我局相应岗位需要,分配至我局相关处队或城区分局工作;报考成都市公安局职位二(职位编码20150032015004)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工作单位(具体单位名额见《职位表》)。

七、其它事项

通过此次选调进入成都市公安机关的人员,在成都市公安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选调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算)。

此次选调工作由成都市公安局纪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8-86407424),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咨询(咨询电话:028-86407323)。

本公告由成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成都市公安机关2015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职位表》

2.《成都市公安机关2015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转警条件》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公安局

2015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