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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热点:高校独董闪辞,不能辞职了事

发布于:2015-12-24

“高校独董”出现辞职潮。12月22日晚间,万科发布公告称,海闻请辞公司独立董事之职。同一天,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独立董事孙铮请辞。海闻的身份是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院长,孙铮则是上海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商学院院长。而据媒体报道,最近一个月,共有270余位独立董事“闪辞”,这些独董很多来自高校。

聘请拥有高校学术背景的独立董事,成为上市公司董事会的时髦之选。在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名单中,每3个就约有1个出自高校的教师行列,比例远远高于官员独董。随着11月初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刘亚和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谷良被教育部通报处分,众多校园独董连夜闪辞。根据同花顺数据整理,11月27日至12月底,共计将有274位独立董事离职。(《中国经济周刊》12月22日)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京华时报李芗:如果上市公司仍视独立董事为公关经理、高级顾问,而非制衡控股股东、保障中小股东利益的监督者,即使高官与高知退场,这个职位仍然会成为腐败的高危区域——出于利益考量,上市公司仍然会千方百计选择那些活跃在政商两界,拥有政府人脉又与企业相熟的人来任独立董事,仍然会通过这些人勾连政商关系,寻求特殊资源。眼下,由“高校独董”辞职潮而引发的独立董事制度质疑声再度响起,这一次,是制度变革的发端,还是下一轮独立董事辞职潮的铺垫?

@华商报陈广江:这些辞职的独董是否属于违规兼职、得到多少酬劳、酬劳是否应追缴、该受到什么处分等问题,既不能回避也不宜一刀切。对高校领导的兼职行为,相关部门有明确规定,对违规兼职的高校独董,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不能含糊,而合法兼职者的正当权益也应受到尊重和保护。如果默许高校独董一辞了之,难免有非法收入合法化的嫌疑。人们自然会追问:心里没鬼,为何要辞职?要真有问题,辞职也不能万事大吉。别小看了高校独董的能量,有些人貌似“花瓶”,其实在官商两界颇有人脉;同时,高校独董的门生遍布各行各业,是一笔巨大的稀缺资源,若不严格规范,很容易滋生腐败。

@人民网蒋萌:本月初,教育部通报了3所部属高校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件,其中就有高校领导违规到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反面教材”。面对教育部“杀鸡”,一帮教育界的“猢狲”赶紧请辞上市公司独董,就不难理解。说白了,这就是当事人纷纷避风头。辞去独董者后续会不会被有关部门请去“喝茶”需要拭目以待,但有关人员至少先表现出“不顶风违规”、“立刻收手”的姿态,为获得“宽大处理”留出余地。对于这种小算盘,明眼人一看便知。就此而言,仍有必要厘清当事人在脚踩高校行政与市场公司两条船的时候,到底有没有为利益集团代言、影响公共决策。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必要的处罚与对有关决策的补救不可或缺。至于上市公司独董这个已被异化的位子能否改邪归正,其实还有赖于对权力以及类权力的有效监督与约束。

@荆楚网刘运喜:在教育系统的反腐大棒下,“高校独董”现密集辞职潮。笔者认为,“高校独董”不能因为辞职而躲避反腐风暴,平安无事,不能以辞职为由规避责任。高校教授违规兼任多家上市公司独董,违规兼职取酬,既然不符合中组部2013年18号文件精神,就属于清查对象,应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而且据了解,兼任上市公司独董的高校教授,往往不是普通教授,而是有着领导干部身份的官员教授。公司聘其为独董,看中的不是其专业知识,而是其丰富的人脉资源和活跃的商业社交圈,能够给公司带来诸多隐性便利。显然,继清查“官员独董”后,教育部对上市公司的“高校独董”进行集中清查整治行动,掀起一场教育反腐风暴,是必要的,及时的,是反腐的形势需要。“高校独董”不能临阵脱逃、闻风而逃,以闪辞而逃避法纪责任,必须接受组织审查。

@北京青年报:此次教育部清理高校独立董事,意味着高校反腐向纵深发展。高校独董趋于“花瓶化”和“利益化”,主要源于企业没有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学也没有真正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由于高校内行政权力通吃,近年来的高校反腐虽然呈高压态势,但在招生、基建、财务、决策领域的腐败还远未根治。另外,腐败也变得更为隐蔽,比如不是直接给领导送钱送礼,而是请领导担任某公司顾问,或者请领导去做报告(邀请领导的往往还不是请托者自己的企业、机构,而是其朋友的企业、机构),表面上一切合法合理,似乎是高校教师专业价值的正常体现,可却在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中实现了利益输送。

而270多名高校独董闪辞,凸显了高校反腐形势的严峻性和深化改革的紧迫性。高校反腐必须破除既得利益的阻力,启动关键改革,需要充分发挥师生的力量,让师生参与到改革中来,制订改革方案,推动高校去行政化。

华夏解析: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作出独立判断的董事。而企业之所以要聘请高校独立董事,其实质是利用其丰富的人脉资源和活跃的商业社交圈,给公司带来诸多隐性便利。

显然这样的条件之下,更容易滋生腐败基因,而此次教育部清理高校独立董事,意味着高校反腐向纵深发展。而教育反腐的根本目的,在于打破官学不分、官商勾结的腐败链条,让高校避免成为名利场,回到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的学术角色。

显然,这次教育系统的“反腐大棒”让“高校独董”露了馅,但是,不管是谁,都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像这样闻风而逃,以闪辞而逃避法纪责任,必须接受组织审查,一旦发现问题要严格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