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林科所
关于2015年公开考试选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资格递补复审面试的公告
凉山州林科所2015年公开考试选聘工作人员因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自动放弃产生了岗位空缺2名,根据《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下半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现将递补入围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递补入围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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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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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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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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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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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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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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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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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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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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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401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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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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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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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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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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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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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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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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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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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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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401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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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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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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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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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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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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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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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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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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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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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将递补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
(一) 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12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凉山州林科所(西昌市三衙街15号)。
2、资格复审时应带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属县、乡级单位的还需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请考生带齐材料,安排好行程。因提供(携带)证明材料不齐(不全)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须本人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4.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已缴费人员由凉山州林科所制发面试通知书。
(二) 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需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准时到达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咨询电话:0834-3225077
凉山州林科所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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