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关于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按照《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基层公开遴选1名市级机关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全市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遴选名额及职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遂宁市委员会(参公单位)1名
三、遴选条件
(一)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管理学类专业;
6.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遴选中的年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均截至2015年10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见习期(试用期)内的;
2.未满乡镇最低服务年限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5.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5日—2015年11月 26日(8:30-11:30,14:30-18:00)
(三)报名地点:市商务局人事教育科(河东环岛商务中心五号楼5230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报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机关具体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遴选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五)报考程序
1.现场报名: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遂宁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附件1),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及单位同意报考函参加资格初审。每人限报1个职位。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2.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遴选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3:1,急需紧缺的特殊专业人才达不到比例的可放宽到2:1。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11月27日下班前(8:30-12:00,14:30—18:00)到遴选机关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遴选机关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内容:申论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8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于笔试结束后1日内,在遴选机关及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遴选该职位名额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该遴选职位名额的3倍,则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由遴选机关通知本人到遴选机关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
笔试、面试的折合总成绩及职位排名于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遴选机关及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后,按遴选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体检工作在市人社局的统一指导下,遴选机关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遴选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采用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各遴选机关及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原工作单位、考试成绩、拟遴选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人社局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无异议后,填写《遂宁市公务员(参公人员)调动登记表》,按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立监督小组,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市人社局(0825)5863155
九、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市商务局人事科0825-2326867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7 日